• May 20 Sat 2017 05:00
  • 母後


六月九日是媽媽的忌日. 一轉眼快四年了.

四年的時間不長,但是其中的物換星移讓一切變得很遙遠,也許是因為孩子飛快成長的緣故.

媽媽走的那天,被我收在記憶裡幽暗的角落,偶爾想起卻畫面鮮明. 我和媽媽的情感錯綜複雜,我對她有很多的疑問和怨懟,到她走那一天都沒有得到解答和出口,只能讓一切隨她而去.

媽媽在的時候,我不常想起她,甚至覺得和媽媽不親讓旅居異國變得容易許多. 每個周末接到她打來的電話就像例行公事,對話永遠是差不多的內容 - 人在哪裡天氣如何吃飯了沒感冒了嗎 - 我總是不耐的回答她的問題,心裡希望她能問些更深入的東西,給我實用的建議和溫暖的鼓勵,或是試著了解我和我的生活,讓我能對她敞開心胸,像其他的女兒那樣聊天,那樣親近,那樣撒嬌.

媽媽走後,我沒有一天不想起她.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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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到台灣後,和老師約見面. 老師帶來一疊信,信封上的筆跡是陌生的,我還是不知道林沖究竟是誰.

看著我疑惑的表情,老師會心一笑揭開謎底: "我把所有信重看了一遍,終於在一封信裡找到她的本名 -- 李OO妳記得嗎?"

聽到名字,我的腦海裡浮現她的樣子,那是一個有些男性化,熱情豪爽,待人處事大而化之,談話間卻有著某種害羞和彆扭的同學. 我的確記得她,但是她只是一個處得不錯,偶爾聊幾句的同學,實在稱不上好友. 除了她的名字和樣貌,我完全不記得其他細節. 

"妳們真的不熟嗎? 我記得妳們有一起來XX國中看過我啊?!"

某個稀薄的影像浮上來,但是太模糊太遙遠,腦海中完全叫不出任何相關的畫面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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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台灣前幾週,一直有聯絡的高一導師用臉書私訊問我,記不記得一個筆名叫林沖的同學?

"林沖??? 不記得. 為什麼突然問我這個?"

"我在家裡找到一疊她當年寫給我的信. 每封都有妳的名字,每封都提到關於妳的事,她顯然跟妳很好."

"啊? 可是我高中三年只有XXX一個朋友,那應該不是她吧?"

"不是XXX,是高二高三和妳同班的人,因為我換學校之前是她們班的國文老師,所以她在我離開後不時寫信給我,她還說會替我照顧剛轉班的妳."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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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這篇文章是去年十二月寫一半就擱置的草稿,隔了八個月的今天才寫完上刊.*

2015年12月5日,我和小包在一起滿十年了.

十年乍聽很漫長,實際上一眨眼就過去,時間在繁瑣忙碌的生活中悄悄流逝 -- 交往近四年,結婚六年多,有了兩個孩子 -- 這一切都好像只是一天的事.

第一次見到小包的那一個晚上,許多情景還歷歷在目. 我們相約在Hammersmith地鐵站裡的Starbucks見面,剛來倫敦不久的他從東邊坐了一小時的地鐵,穿越整個城市來到西倫敦,在偌大的地鐵站裡看不到綠色招牌,只好打電話給素未謀面的我求救. 我雖然早就到了車站,卻很擔心來的人會是個怪人還是連續殺人犯,一直想該用什麼藉口爽約. 就在猶豫不決的時候電話響起,我遲疑了一下接起來,這個法國腔很重的陌生人聽起來蠻誠懇的,我只好請他就地在Tesco超市外等我,打消了臨陣脫逃的念頭.

後來我常常想,人生裡很多決定不知道是上天安排或自由意志的結果 -- 倘若我那天臨時怯場,沒有和小包見面,那麼我和他的人生還會不會在某一點上交會? 或是各自走向不同的方向,永遠沒有相會的可能? 然而那個晚上,似乎有種神奇的力量把我和他拉在一起,我在超市外一排等候的人群裡,一眼就知道他是我要找的人(雖然我覺得我有挑比較帥的走過去,這樣萬一認錯人,也算是跟帥哥說話沒有損失......),之後就像英文說的:"The rest is history. (接下來的故事就是歷史了.)"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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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這篇文章是去年在法國時寫的,回到倫敦後沒時間把它寫完,就一直放在草稿夾裡.今天難得上蒙塵許久的部落格,發現再不寫完一年又要過去,才整理收尾上刊,因此日期不符請包涵.* 

每年接近七月時,我總會想起2005年的七月七日,發生在我身邊的恐怖攻擊,和那個時期的自己. 然而這樣的思緒,總被當下生活裡的瑣事匆匆帶過,今年也不例外 -- 直到我看到報章雜誌的報導,才赫然發現十年已經轉眼過去.

今年的七月七日那天,我在法國小島上和小包一家人度假. 說是度假,但是比在倫敦還忙還累,除了照顧兩個孩子,還要幫忙家事和處理許多事務,我完全沒有放鬆的感覺,只想趕快結束假期,回到倫敦的家. 那天下午,小包載朋友一家去機場,我帶兩個孩子去港口邊的咖啡廳吃點心,連續出了好幾天大太陽的小島,突然變得陰暗,我們才就座,雨就從天上飄了下來. 

十一個月大的兒子睡著了,我和女兒坐在屋簷下看著路上來往的人們. 我想起經常這樣飄雨的倫敦,想起十年前的這一天,想起許多不常想起的往事,再看看身邊的兩個孩子. 這十年,書寫了我人生中最重要的篇章,然而這樣一段漫長的時間,卻流逝得飛快. 當年25歲的年少輕狂的我,怎麼都想不到十年後的自己會坐在世界上的這個角落,想起她.

來倫敦的前兩年過得轟轟烈烈,一切都如煙火般炫目,我有那麼多的青春,那麼多的時間,那麼多的精力,用來揮霍在週遭的人事物上,為一些現在看起來無足輕重的瑣事煩心. 那時覺過不去的關卡,放不下的愛人和解不開的心結,在十年後只不過留下一些淡淡的感傷. 這一路走來,我學會了放手,讓不屬於我的離開;懂得了珍惜,緊緊抓住擁有的一切;也不得不面對生命中難免的生老病死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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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次見到克勞德(Claude)與方思華(Francois)是在我和小包的台灣婚禮前,他們從法國飛到台灣,先參加婚禮,再跟著我們組的觀光團遊台灣一週.

這一團浩浩蕩蕩有一整台遊覽車的西方人,除了小包爸媽兄嫂和親戚,比利時來的巴斯卡一家人,和我一個華裔的澳洲女友,剩下的都是小包爸媽的朋友. 這些包爸媽的朋友都是一對一對,我之前完全沒有見過,只聽過幾個名字,突然一下子冒出這麼多外國長輩級的夫妻,我實在記不住誰是誰,名字和臉對不起來,也不知道誰和誰是一對,加上整團人集體行動,單獨相處談話的機會並不多,所以環島一週後我可以清楚的叫出名字,知道對方另一半是誰的還是寥寥可數. 唯一一對我不會認錯的就是克勞德與方思華,不過那是因為他們兩個都是男人.

坦白說,我知道他們的名字,記得他們的臉孔,但是到現在都還分不清楚哪一個是克勞德,哪一個是方思華,小包和包爸媽提到他們,都是克勞德與方思華,在我的感覺裡,他們是一個單位,我大概永遠沒有辦法分辨這兩個人.

第一次聽小包提到他爸媽有一對同志朋友時,我非常的驚訝,因為包爸媽是比較傳統保守的法國中產階級夫妻,朋友不是同學鄰居就是工作上有來往的人,而且都是二三十年以上的交情. 在他們年輕的那個年代,法國的天主教社會對同志的接納度很低,大部分的同志都選擇隱藏自己的性向,很難想像包爸媽會和出櫃的同志走在一起. 我好奇追問,小包才簡單的告訴我這段故事:

包爸包媽年輕時曾住在德國 - 包媽為了成為德文老師去進修,包爸申請去同一個城市服兵役(當年法國男人也要當兵),憑著他藥師的資格在軍營裡任職 - 就在這段時間,包爸在軍中認識了專業是獸醫的方思華,兩人成為好友,方思華常常到包家吃晚餐,也和包媽熟識. 後來包爸媽在德國生下包哥後搬回法國,有一段時間與方思華斷了聯繫. 某日他們收到一封方思華的來信,他在信中坦承自己的性向,提到他遇見一個叫克勞德的男人,兩個人決定不顧外界眼光共同生活. 他誠懇的像包爸媽致歉,沒有早一點當面向他們坦白,而今他們為人父母,倘若他們覺得同性戀是不好的影響,他不是他們想要來往的朋友,決定從此不再與他聯繫,他完全可以理解,他會不帶怨恨的默默離開. 然而,如果有那麼百分之零點零一的機會,他們願意試著接納他,他這一輩子都會心存感謝,更加珍惜這段友誼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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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轉眼妮娜就三歲了.

兩歲到三歲之間,她從一個小女娃長成小女孩,頭髮可以編辮子,個性越來越明顯,語言發展得飛快,我常常看著她,不敢相信這就是不久前還抱在懷裡牙牙學語的柔軟的小嬰兒.

從出生開始,我對妮娜說中文,小包對她說法文. 倒不是對中法文教育有多大的堅持,而是覺得對自己的孩子說非母語的語言是件彆扭的事,生活在英語環境裡,有些字彙難免得用英文,但是能用中文和法文說的,我們會盡量不要用英文. 大概是媽媽話比較多,妮娜從開始說話就是以中文為主,比較晚才開始說整句的法文,但是因為上托兒所的關係,兩歲以後妮娜的英文很快就領先其他語言,開口就像連珠砲一樣,還會用爸媽不會的字彙,如果不要求她說中文或法文,恐怕我們很快就聽不懂她在說什麼了.

三歲的妮娜伶牙俐齒,還很會舉一反三. 某次她開電視想看卡通,電視上播的是足球賽.我說: "妮娜,把電視關掉. 妳又不喜歡看football." 妮娜馬上回答:"我喜歡看football! 不喜歡meatball喜歡football!"

(不知道她到底知不知道這兩種球差很遠,而且她其實很喜歡吃IKEA的肉球.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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懷孕之初,我就開始幫包家二寶想名字.

因為以為會是女兒,就找了幾個女孩的名字問小包喜歡哪一個.  照往例,小包一向只會否決,沒有任何個人喜好或建設性的提議,我的選項一一被他打了回票. 我覺得簡單好聽的名字,比如Lola,Eva,Lily,他一聽到就出現厭惡的表情,好像這些都是當年在學校裡把他這種好男孩棄如敝屣,只對壞痞子流口水的女孩的名字. 然後就故意說,取叫Vienetta好啦! (因為我一度想把Nina取名Vienna,他極力反對,說人家會笑她是Vienetta -- 一個冰淇淋蛋糕的名字,還說用城市命名很沒水準,就像Paris Hilton一樣.) 女孩子的名字就這樣沒了下文. 我很苦惱的想了很久該怎麼辦 -- Nina已經是"小女孩"的意思,表示她是爸媽永遠的小女兒,萬一二寶才是那個"小"女兒,不管取什麼名字她將來長大後都會覺得怪怪的吧?!

同時,我試著想也許懷的是男孩. 雖然很難想像,但是腦海中很快的出現了一個名字: Nicolas.

我不知道為什麼這個名字會這樣跳出來,也許是因為我第一個"認識"的法國小男孩就叫做Nicolas -- 當年念法文系的時候,Le Petit Nicolas(小尼古拉)剛好出了中文版"小淘氣尼古拉",我只在書店翻了幾次,不算真的看過這一系列書,但是這個聰明可愛淘氣的小男孩就這樣成為我對法國文化的入門,在我心中留下了很深的印象. 只是我從來沒想過有一天,我會有個一半法國人的兒子,可以取這個名字.

幫Nina取名時,我們的原則就是簡單(小孩學寫名字時才不會怨我們),國際化(各國都有相同或意義相同拼法/發音稍異的名字)和好發音(法國台灣的親人都會念,在英語系國家也能融入),所以二寶也是比照這樣的標準取名. Nicolas算是容易拼寫,西方各國都有對應的名字,在台灣也算廣為人知(大概是"尼可拉斯凱吉"的關係?). 可惜的是它不像Nina這樣寫法和念法走到哪裡都一樣 -- 英國的拼法多了一個h,拼成Nicholas,而且s要發音,和法文省略尾音,只發"尼可拉"的音不同(英文的Nicola是女孩的名字),將來我們如果長住英國,Nicolas去上學或是出社會大概免不了名字被拼/叫錯,或是被不懂法語的同學取笑. 不過,媽媽我已經幫他想好了應對之道 -- Nicolas可以要大家暱稱他Nick -- 這樣就和英語的名字一樣,而且比較酷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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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從發現懷了第二胎後,我一直期待第二次的超音波檢查. 雖說這輩子一定要有女兒的心願已經滿足,我還是私心期盼再有一個嬌嫩的小女娃來和妮娜作伴. 同性別的手足可以分享的東西比不同性別的多,因此我總是希望妮娜有個妹妹,像我和妹妹一樣互相扶持著長大. 然而在此同時,我也想過可能是男孩,只是習慣了帶女兒,很難想像有兒子會是怎樣的情景.

到了照超音波的那一天,小包和妮娜陪我進診間,醫師在螢幕上看了一下,問我們想不想知道性別. 我急忙點頭,答案揭曉:"看起來是男孩." 我愣了一下,有點驚訝也有點不知道該說什麼,好不容易擠出一句:"你確定嗎?" 醫生指著螢幕說:"當然我不敢說百分之百是,但是妳看這裡還蠻明顯的." 我往他指的地方看去,就是一團超音波黑白模糊的影像,什麼都看不出來.

小包在一旁對醫師笑著說:"她很失望,因為她想要女孩." 

其實不是這樣 - 我一直把女兒當作自己心裡那個小女孩的延伸,把小時候沒有得到的關愛和事物在她身上得到補償的機會. 第二次懷孕我也是以這樣的感覺期盼新生命的來臨,因此得知是男孩,一下子有點意料之外,不知道該怎麼帶一個性別不同的孩子.

小包倒是沒有特別想要兒子或女兒,知道是男孩只覺得有點新奇. 直到一個星期後,他提著妮娜的粉紅行李箱,坐在中正機場候機室裡,準備搭Hello Kitty飛機去香港迪士尼看米妮的時候,他才突然很慶幸有兒子-- 這表示他接下來幾年的生活裡不會只有粉紅色和Hello Kitty和迪士尼公主,兒子會陪他賞車看船做男孩子會做的事,將來還可以父子一起DIY,像他和包爸一樣. 小包這麼說,我才發覺他心裡也有個小男孩,兒子對他來說也是一種自我的投射,有個男孩和他作伴是很美好的事. 有人說,同性的手足是孩子的福氣,異性的手足是父母的福氣. 我和小包的確很有福,男女各一. 知道了是男孩後,我們把寶寶取了小名"小包子". (小包的兒子,簡稱"小包子". 我這才發現妮娜的小名"小泡芙"原來也暗藏了個"包",取得好不如取得巧,這兩個小名真是太適合包家了!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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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Aug 05 Tue 2014 04:58
  • 手足


父母給孩子最好的禮物是手足.

我小時候是獨生女,但不是父母捧在手心裡呵護的寶貝,而是個孤單寂寞的孩子. 我不曾羨慕別的孩子有玩具或新衣,卻很羨慕別人有兄弟姊妹. 我記得自己總在談話中故意把表弟妹說成"我弟"和"我妹",虛張聲勢的騙別人我有弟弟妹妹,不是只有一個人 -- 一個什麼都要自己面對,沒有兄弟姊妹陪伴,獨自扛著父母重擔的小小的人. 那時的我最想要的禮物,不是什麼流行的玩具,而是手足. 我在每晚的睡前禱告裡,一再的向上帝祈求,我要一個弟弟或妹妹,最好是弟弟"和"妹妹,只要讓我脫離這樣的孤單無依,我一定會好好照顧弟弟妹妹.   

我的禱告過幾年終於應允了. 我有了一個比我小九歲多一點的妹妹. 儘管照顧她的責任落在我肩上,我不曾抱怨過. 因為她,我不再孤獨,因為她,我的生活有了重心,那是我第一次感覺到長姊如母,為母則強的力量. 大概是禱告了太多遍,上帝把我的願望放在心上,再過了十一年後,我有了弟弟. 雖然是同父異母,我不覺得有什麼不同,他一樣是我的手足,我們之間的血緣,沒有因此淡一點.   

因為年齡的差距,我一直都扮演大姐的角色,和妹妹弟弟之間沒有競爭,但也不知道與年紀相近的手足一起長大的滋味. 有了女兒以後,我私心想讓她享受我不曾有過的快樂獨生女時光,因為這樣,我和小包雖然有共識要生兩個孩子,我對懷第二胎並不急. 對我來說,懷孕和哺育新生兒是很美好的經驗,我想好好享受這樣的過程(尤其這輩子應該只會有兩次). 兩個孩子相距太近,不但沒辦法全心照顧老大,也沒辦法給老二足夠的關注,再說我和小包在英國沒有父母可以幫忙,我一個人帶兩個幼兒會很辛苦,因此我一直認為兩個孩子要差至少三歲,要不是過三十五歲就會變成高齡產婦,我甚至不介意再多隔幾年.

妮娜滿一歲後,開始會走路學講話,每天都有不一樣的發展,帶起來也容易多了,我和小包有種熬出頭的感覺. 接下來的時光,一家三口幸福快樂的過著日子,兩個大人應付一個小人雖然還是不輕鬆,但是不至於應付不來,去倫敦市區吃飯逛街,或是出國旅行度假,都比妮娜嬰兒時期輕鬆有趣得多,生第二胎的念頭雖然在腦海中,卻始終不是很強烈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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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May 21 Wed 2014 05:51
  • 幸福


托爾斯泰的小說"安娜卡列妮娜"的開場是這麼說的: "All happy families are alike; each unhappy family is unhappy in its own way." (所有幸福的家庭都很相似,每個不幸福的家庭都有各自的故事.)

有了妮娜以後,我才真正感覺到有個快樂的家庭是多麼幸福的一件事. 每天晚上我們一家三口圍著餐桌吃晚飯,妮娜有時乖巧的吃東西,有時調皮搗蛋的把東西丟一地,每天她都有新花招,不是新的遊戲就是新的字彙和兒歌,把她的爸媽逗得團團轉,但是屋子裡充滿了話聲與笑聲. 每每在這個時刻,我看著妮娜,一方面羨慕她有一對相愛也全心愛她的父母,一方面為自己能為妮娜建立這樣一個家庭感到驕傲.

我有時會想,小時候父母也許一度像這樣把我捧在手心上疼愛呵護,只是他們太忙於工作,忙於彼此爭吵傷害,以至於忘了經營唾手可得的幸福,任由孩子在這樣的故事裡長大. 公共電視社教節目愛的進行式裡的家庭,一直是我的理想典範,兒時的我以為這樣的家庭只有電視裡才有,長大才知道擁有那樣的家庭並不難,但是需要很多的努力. 懷孕生產的辛苦不算什麼,有了孩子後的每一天才是挑戰,無論再怎麼疲累,孩子的一句兒語,一抹笑顏,一個擁抱,讓所有的付出都值得. 在這樣的時刻裡,我由衷感謝上天賜給我這個幸福的家庭.

身為職業婦女,在工作與家庭之間,我不得不放棄很多過去的喜好,讓柴米油鹽的生活必需事項佔據大部分的時間. 我常常覺得自己是個整天團團轉的陀螺,沒有辦法停下來,就算停下來,腦子裡不是塞滿待做事項,就是一片空白,年輕時風花雪月的浪漫情懷,早就不知道收在哪一個角落裡. 即使偶爾想起,我其實沒有太多眷戀,人生的這個階段必然辛苦,但是拚手胝足經營婚姻和家庭的過程中,我得到的喜悅是過去所無法想像的.

現在的我明白,人生當中再多的挑戰,再多的考驗,都沒有養育孩子這樣意義深遠. 走過再多國家,看過再多風景,都沒有從孩子眼裡看出去的世界那麼美.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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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只有大約六個人的影廳裡,我想不起來上一次一個人看電影是什麼時候. 已經很久很久,我的時間和生活都不屬於自己. 一個人靜靜的坐在黑暗裡,不用說話也不被旁人打擾,我滿心期待與老朋友Celine和Jesse重新聚首.

十八年前,我們在維也納相遇. 未來還那麼遙遠,還有那麼多可能,一個浪漫的理由,就輕易改變既定的旅途,彷彿一揮手,世界也會為我們停止轉動. 我們有那麼多話可以聊. 那麼年輕.

九年前,我們在巴黎重逢. 生活和感情的歷練讓彼此都成長了不少,開始質疑,思索和遺憾擁有與失去的一切,在what if的想法和take a chance的勇氣之間,走向人生的下一個階段.

再九年後的現在,我難得從工作和家庭中抽身來與同樣為人父母的他們相聚. 這些年來,他們過得如何?

電影一開場,中年的Jesse送前段婚姻的兒子搭機回美國,依依不捨的提醒兒子要保持聯絡,告訴他下次何時再見,兒子冷靜的道別,頭也不回的走過安檢,Jesse黯然看著他消失在視線中. 直到這一刻,我還無法把這個滿臉滄桑的中年男人和我認識的Jesse連結在一起,下一幕,他失落的轉身走出機場,背影和走路的方式讓我在心裡叫出聲來:"That's my Jesse!"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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