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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法國領事館辦簽證的前一天,有鑑於上次的被拒記錄,小包和我決定寫一封信向簽證官陳情,內容是: "茲證明本人包XX是法國的好公民,在英國有正當工作,附上薪資單以供查證. Yvette是我交往三年半的女朋友,我們最近訂婚,計劃八月赴法向父母稟告好消息,麻煩看此情面上給予簽證云云."

照例我是那個捉刀的人,小包只需要把英文翻成法文就好. 雖說內容是我們商議好,故意寫得動之以情的,寫著還是覺得很心虛,我們這樣哪裡算訂婚? 只能說是"計劃要結婚"而已. 所謂的訂婚應該是一方浪漫求婚,戒指套在手上才算嘛!

寫好傳給小包,他邊上班邊翻譯. 沒多久,他在MSN上冒出一句: "如果我們真的訂婚有用嗎? 簽證會不會比較容易?"

正在整理厚厚一疊簽證文件的我,正經八百的回他一句: "不會. 訂婚是兩個人自己說了算,沒有法律效力的啦!" (心裡旁白: 有那麼簡單就好,你們法國簽證官只是迂腐,又不是白痴!)

"喔! 那我就不用買戒指給妳了!" 他回答. MSN上也看不出來是認真還是開玩笑.

我恨恨的傳了三個大哭臉過去,非常扼腕的想: 早知道就唬他訂婚很有效,辦簽證的時候拿文件的手伸出去,戒指上那顆鑽石克拉數越大簽證給越多天 -- 這樣搞不好這個木頭包會真的去買個戒指來求婚. (雖然不是真的想要鑽戒,希望被求婚的小小虛榮心我還是有的.)

當晚我們約在一家Pub吃晚餐. 隔天要辦簽證的壓力和下午一些不順遂讓我很沮喪,小包在吧台前點餐,人多等得久,有群人以為我一個人,要來坐同桌. 我說了有人坐他們還嘟嘟嚷嚷,我很不高興的擺個臉讓他們閉嘴. (明明他們有四個人,我這桌扣掉小包只剩兩個空位,是要怎麼坐?)

小包回來見我臉色不對,問我怎麼了. 我開始大吐苦水,從簽證勞民傷財到這群人莫名其妙,碎碎念到最後,想到稍早的對話,颱風尾掃到小包身上:

"AND I am also very upset because you are not going to give me a RING (戒指)!"  

"You want a RING?" 小包認真的問.

我點點頭.

他作勢起身.

"Where are you going?"

"I'm going to order some ONION RINGS (洋蔥圈). You can choose which one you like."  

我笑了. 之前的低潮一掃而空.

有沒有那個"Ring"其實並不重要,我知道眼前這個懂得逗我笑的人已經是無價之寶.

說來說去,那份沒讓小包去點的Onion Rings,終究還是把我套牢了.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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